我有注册香港离岸公司,目前接到一个伊朗的单子,但客户坚持采用30% T/T预付,70%发货前L/C。我没有操作过这种收款方式,因此有几点疑问向福友们请教。
1.我用离岸账号收T/T,截取自己的部分利润后,然后让客户直接开L/C到工厂账号,这种方式是否可行?我以离岸公司分别与客户和厂家签订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,可否先让客户T/T到我离岸账号,后开L/C到工厂账号,然后我T/T到工厂,剩余部分让工厂直接接收客户信用证。这种操作方式有没有什么风险?不管是收汇或者法律方面的对我离岸公司有否影响?
2.或者我以离岸账号收取客户T/T及L/C,然后我先T/T给工厂,然后把L/C转开给工厂,这种方式是否可行?如果可行,具体怎么操作?可否保证我离岸公司避免所有风险?

请教有这方面经验的朋友不吝赐教,在下感激不尽!

网友解答



是的;最好建议直接用离岸公司合同和收付款;如开LC;最好开可转让LC,注意点是:一定要客户在LC里注明一条:Third Party Documents Acceptable ;更多离岸公司咨询;欢迎咨询合作

[[i] 本帖最后由 hkhqltd 于 2009-2-5 08:19 编辑 [/i]]
***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***
福友;您好;以上的福友?得都?清楚了;不知您是否?有不清楚的地址;具?可向您的所在?行咨?下


更多?岸公司管理事宜??用;敬?咨?
[quote]原帖由 [i]devin1978[/i] 于 2009-2-4 08:50 发表 [url=http://bbs.***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22108802&ptid=1640072][img]http://bbs.***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我有注册香港离岸公司,目前接到一个伊朗的单子,但客户坚持采用30% T/T预付,70%发货前L/C。我没有操作过这种收款方式,因此有几点疑问向福友们请教。
1.我用离岸账号收T/T,截取自己的部分利润后,然后让客户直接开L/C到工厂账号,这种方式是否可行?我以离岸公司分别与客户和厂家签订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,可否先让客户T/T到我离岸账号,后开L/C到工厂账号,然后我T/T到工厂,剩余部分让工厂直接接收客户信用证。这种操作方式有没有什么风险?不管是收汇或者法律方面的对我离岸公司有否影响?
2.或者我以离岸账号收取客户T/T及L/C,然后我先T/T给工厂,然后把L/C转开给工厂,这种方式是否可行?如果可行,具体怎么操作?可否保证我离岸公司避免所有风险?
[/quote]

[b][font=楷体_GB2312][size=4][color=Blue]1、[/color]让客人直接LC到工厂也可以的。
[color=Blue]2、[/color]这种操作方式也是可行的。要保证你离岸公司避免风险你可以收到客人LC后作可转让LC,这样一来你自己就不需要出保证金了,只要承担一个转让LC时的手续费即可。[/size][/font][/b]

[[i] 本帖最后由 martin_xwj 于 2009-2-4 10:36 编辑 [/i]]
[quote]原帖由 [i]devin1978[/i] 于 2009-2-4 08:50 发表 [url=http://bbs.***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22108802&ptid=1640072][img]http://bbs.***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我有注册香港离岸公司,目前接到一个伊朗的单子,但客户坚持采用30% T/T预付,70%发货前L/C。我没有操作过这种收款方式,因此有几点疑问向福友们请教。
1.我用离岸账号收T/T,截取自己的部分利润后,注册离岸公司,然后让客户 ... [/quote]

如果双方合同已经拟定好的付款方式是以30% T/T预付,70%发货前L/C。,那么LZ的所提出的操作方式是可行的,但是对于保密工厂的信息就起不到作用,建议LZ以最简便的三角贸易作为收款方式,以离岸账号收取客户T/T利润部分留在香港公司,然后将T/T给工厂,如果要开信用证,可以让对方开可转让信用证,这样的操作是贸易客户最常见的操作方式。
我们成立上万家客户也经常会跟客户探讨相关贸易,拟定合同和LC付款方式时建议LZ可以咨询一下权威的律师,将风险降低到最小化!


您好!
我公司是专业注册香港和海外公司的咨询机构,本公司将竭诚为各位商业人士提供专业化的咨询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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[[i] 本帖最后由 桔子红了 于 2009-2-4 10:07 编辑 [/i]]
[quote]原帖由 [i]devin1978[/i] 于 2009-2-4 08:50 发表 [url=http://bbs.***.com/redirect.php?goto=findpost&pid=22108802&ptid=1640072][img]http://bbs.***.com/images/common/back.gif[/img][/url]
我有注册香港离岸公司,香港上市,目前接到一个伊朗的单子,但客户坚持采用30% T/T预付,70%发货前L/C。我没有操作过这种收款方式,因此有几点疑问向福友们请教。
1.我用离岸账号收T/T,截取自己的部分利润后,然后让客户 ... [/quote]

[size=4][font=楷体_GB2312][b]
[color=Black]1.我用离岸账号接收T/T,截取自己的部分利润后,然后让客户直接开L/C到工厂账号,这种方式是否可行?我以离岸公司分别与客户和厂家签订销售合同及采购合同,可否先让客户T/T到我离岸账号,后开L/C到工厂账号,然后我T/T到工厂,剩余部分让工厂直接接收客户信用证。这种操作方式有没有什么风险?不管是收汇或者法律方面的对我离岸公司有否影响?

[color=Red]一般比较建议按合同来,可以用离岸帐户直接TT或者接受L/C,然后通过自己的公司再给到工厂相应采购成本的TT或者子证给工厂,这样是正规操作,而你如果将付款分开,试问谁还愿意多付利润部分给你,还不如直接找工厂,你觉得对吗?这样的问题应该你自己也可以想到?[/color]

2.或者我以离岸账号收取客户T/T及L/C,然后我先T/T给工厂,然后把L/C转开给工厂,这种方式是否可行?如果可行,具体怎么操作?可否保证我离岸公司避免所有风险?

[color=Red]建议还是这样比较好,否则对于你和海外客户来说,做帐也要特别安排的[/color].[/color][/b][/font][/size]

[[i] 本帖最后由 danielmll 于 2009-2-4 09:19 编辑 [/i]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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